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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保护条款
关于管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国际医疗福祉大学・高邦会集团官方网站以尊重个人人格的理念,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护个人信息。关于向本网站提供个人信息的用户,我们会在严格管理的体制下,努力保护及管理该用户的个人信息。
关于接收用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访问本网站时,我们不会通知或要求您填写个人信息。但如果您有事咨询我们的话,届时有可能需要您提供个人信息。
关于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在使用本网站相关服务或其他咨询时,需要您提供个人信息。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另外,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或您提出的咨询内容,我们有可能会向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医院介绍或其他相关信息。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对于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托管和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已获得用户同意
- 当收到来自法院、警察、仲裁等公共机关依照法律接受相关调查取证时
- 为了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需要向我院委托的公司提供相关信息时(这些公司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不会超过上述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修改、删除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在得到下述本人的要求下,会立刻做出对应。
撤回您已同意的,对您个人信息内容进行确认、修改、更新、删除等事宜。
关于修订本页相关内容
我院在本页面所述的部分或全部【个人隐私保护条款】,会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做出相应更改。相关重要的变更事宜,我们会以快速且易理解的方式,在本网站上进行告知。
本院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在本院诊疗时、患者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为了能够让患者安心接受治疗,本院除了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以外,还重视保护和管理患者的个人信息。因此,为了建立完善的个信息保护机制,本院制定了以下相关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针。
- 本院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令。而且,按照我院的规定适当地收集、使用及提供个人信息,同时不断地推进及完善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
- 预先通知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及其使用范围。
- 在必要的范围内适当地收集个人信息。
- 努力保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及其最新状态。
- 采取措施防止非法获取、丢失、破坏、篡改、泄露本院所掌握的个人信息。
- 为了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需要且适当地监督本院的员工。
- 在将部分或全部个人信息委托给外部时,我院将对受委托的机构进行必要且适当地监督。
- 如果患者要求公开诊疗信息时,我院将立即办理相应公开手续。另外,相关手续费用另行规定。
- 如果患者要求修正、追加或删除记载在病历等上的内容时,将按照本院规定进行调查,适当地进行对应。
- 对于本院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意见、建议以及关于患者个人信息的相关疑问,以下窗口将进行受理。
关于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相关解释
本院将按照以下措施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在出现下列所述使用目的时,如果患者没有提出特别要求,本院将视为该个人同意使用个人信息。
如果出现非附表记载的使用目的时,本院会先向患者本人进行确认。(但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范围内的情况除外)
如果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时,其变更的范围应与变更前的使用目的有相同的关联性,并且在认可的合理范围内。另外,使用目的已发生变更时,应向患者告知或公布相关变更的事宜。
关于确认患者的要求
- 为了防止患者信息出现错误,在门诊区内,我们将使用挂号单上的就诊号码进行呼叫。如患者不希望使用号码呼叫的话,请您向门诊台提出要求。
- 为了防止患者信息出现错误,在住院部内,我们将在房间入口处及床头边悬挂患者的名牌,如患者不希望悬挂名牌的话,请您向护士站提出要求。
- 如果您不希望将自己的病房号码告知来访人员时,请您向护士站提出要求。
- 您随时可以更改已经提出的要求,
我院关于患者个人信息使用目的的相关解释
在诊疗及诊疗费用结算事务方面上
在我院范围内
- 向患者提供各种医疗服务
- 医疗保险事务
- 住院和出院的病房管理
- 会计・财务
- 医疗安全对策
- 院内研修
- 以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的院内病例讨论会
- 医疗所需的各种调查
- 与患者有关的运营管理业务
向院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
- 与其他医院、诊疗院、助产院、药局、访问式护理站、介护服务事业者等有相关合作时
- 回答从其他医疗机构的咨询时
- 征求外部医生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时
- 向患者家属进行病情说明时
- 托外部继续病理检查及其他委托业务时
- 委托外部进行保险结算、向审查机构提交保险结算明细单以及回答保险金支付机构或医保单位相关询问等医疗事务相关业务时
- 向团体体检的委托单位或该单位法人告知其员工体检的结果时
- 向医疗相关专业机构及医师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进行咨询或申报时
- 为了提高医疗品质、保障安全、应对医疗事故以及防止其他隐患的发生,需要向第三方机构做出汇报时
- 在我院的管理运营业务内,向外部监察机构提供信息时
在诊疗以及诊疗费用结算业务方面以外
- 在医疗机构相关的运营管理业务内,作为医疗・照护服务、维持及改善业务的基础资料时
- 用于护士・药剂师・诊疗放射线技师・物理学疗法士・作业疗法士・视力功能训练士・医疗事务员等学生进行实习时
- 用于医生・护士・药剂师・临床检查技师・诊疗放射线技师・物理疗法士・营养师的教育和研修时
- 用于研究讨论病例、解剖分析及临床病理相关对死因的调查时
- 用于治疗经过和预后调查、满意度调查及为了改善业务相关的问卷调查
- 向医学・药学相关调研活动提供信息时
- 向医药品或对以医疗器械的品质、安全性及有效性相关调研活动提供信息时
- 用于医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相关调查时
- 此外,除了用于上述诊疗及诊疗费用结算业务以外,在使用病历等其他相关个人信息时,将遵照以下事项。
- 在使用目的的范围内,含有患者诊疗记录等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尽量用匿名的方式表示。
- 根据使用的目的,在使用包括患者诊疗记录等信息时,将遵循厚生劳动省的《医疗药品的临床实施标准相关条例》、《关于人类基因测试、基因解析研究的伦理方针》、《基因治疗相关临床研究指针》、《关于流行病学研究的伦理方针》、《关于遗传基因检查的指导方针》、《关于人类遗传信息的国际宣言》等规定。
- 以相关指导方针为基础,不仅采用通知或公告等方式获得患者的默许,如果有必要取得患者本人书面同意时,我们的调研员会与您取得联系。
国际医疗福祉大学成田医院 院长l
个人信息保护咨询窗口:医事课